【完善政制】全國人大將審議港選舉制度 選立法會需選委會提名

由選委會產生的立法會議席將「復活」。
由選委會產生的立法會議席將「復活」。
全國人大將審議完善有關香港選舉制度決定的草案。(中通社圖片)
全國人大將審議完善有關香港選舉制度決定的草案。(中通社圖片)
夏寶龍昨晚向港區政協委員透露新的選舉方法。
夏寶龍昨晚向港區政協委員透露新的選舉方法。
人大發言人張業遂。(中新社)
人大發言人張業遂。(中新社)

全國人大將審議《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》草案,有消息指,北京擬增加行政長官選委會議席,由1200人增至1500人,並新增一個界別,原有區議會在選委會的議席將取消;而立法會由70席,增至90席,部份新增議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,全部參選人都要由選委會提名。

全國人大會議晚上召開記者會,發言人張業遂表示,今次會議10項議程,當中包括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(草案)》的議案。全國政協兩名副主席張慶黎及身兼港澳辦主任的夏寶龍,晚上亦於政協禮堂接見港區政協委員。據了解,會上交代了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方案,包括擬在行政長官選委會新增第五個界別,消息指是政協委員,議席增至1500人,並取消117個區議員特首選委席位;立法會則增至90席、部分由選委會選出,以及取消5個超級區議會議席等。

消息指,選舉制度完善後,選舉委員會的角色將舉足輕重,包括:

1. 選委會會選出部份立法會議員。回歸之初在1998年第一屆立法會有10席由選委會選出,之後逐步取消。未來會重新恢復選委會選出部份立法會議員的功能。

2. 選委會將會提名立法會議員的參選人,要注意選委會這個提名權是整體行使的,不是由個別選委行使,即是以選委會整體意志行事。

港府發表聲明回應,指政治體制問題是中央事權,中央有權有責修改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。特區政府尊重中央在政治體制完善方面的主導權,並會作出全面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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